公 示
根据泸定县人民医院和泸定县卫生健康局的申请,甘孜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四川省医院评审实施办法》(川卫规〔2022〕2号)、《四川省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操作手册(2023年版)》(川卫医政函〔2023〕200号)等规定,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于2023年11月13日-16日抽派医院管理、医疗药事、院感护理、后勤保障和信息化等方面专家,组成医院评审专家组,对泸定县人民医院进行了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现场复审。泸定县人民医院按照评审反馈意见及时认真整改落实,并在规定时限内提交整改报告。
经过严格的评审程序与专业评估,结合省卫生健康委于2024年7月反馈的2023年度二级综合医院数字化评审结果,以及2023年度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评估结果达到基本标准,2024年度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省级审核达到四级水平等实际,泸定县人民医院各项评审指标均达到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标准要求。
现依照《四川省医院评审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将泸定县人民医院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等级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如有意见,烦请在2024年11月26日前实名来信或来访反映。
联系方式:
甘孜州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0836-2833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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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626000
甘孜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