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5日,州卫生健康委等十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甘孜州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卫发〔2025〕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各县(市)、各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推进医共体建设中准确把握相关政策措施,现就《实施方案》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是推进健康中国和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有力抓手,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改革事项之一,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有力有序推进医疗资源整合重组,充分发挥全方位卫生健康服务功能,让人民群众获得更高质量、更加便捷、更为经济的医疗卫生服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党委政府和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全面构建医联体系相关要求,进一步深化甘孜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动落实《四川省2025年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重点任务清单》,到2025年底前18个县(市)全面建成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州卫生健康委会同州委编办、州发展改革委等10个部门,结合我州实际,制定了《甘孜州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在国家、省方案的基础上新增和调整修改的内容有哪些
《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在国家、省《方案》的基础上新增9条,调整修改1条。
新增重点内容为:
一是在第5条“推进乡村一体化发展”中增加村卫生室布局要求,明确人力资源下沉方式:即“原则上县(市)利用组团式帮扶和对口支援力量,建立三级医院不少于3名主治以上的医师驻守县(市)级医共体进行帮扶指导;县(市)级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每年向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中心卫生院派驻至少1名骨干医务人员,派驻时间不少于半年;其他一般卫生院采取组建巡回医疗团队的方式进行服务,每两个月不得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2天。”
二是在第16条“推进薪酬制度改革”中明确“在不增加财政负担前提下,落实‘一类财政保障、二类绩效管理’政策。各县(市)、各医疗卫生机构允许在不增加当地财政负担的前提下,其业务收支结余,可以实行一类财政保障、二类绩效管理。
“一类财政保障”是指全州公益一类保障的医疗卫生机构(含医共体成员单位内的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在保持投入渠道、资产属性和职工身份等方面不变的前提下,经费投入由政府按照一类事业单位的标准给予保障,包括基建费用、大型医疗设备采购费用、离退休人员工资、学科建设费用、公共卫生服务费用、政策性亏损补偿等,确保机构的正常运转和可持续发展,保障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
“二类绩效管理”则是指在财政保障的基础上,对医共体成员单位实行类似于二类事业单位的绩效管理模式。完善收支预算管理,规范公益一类医疗卫生机构“两个允许”核增奖励性绩效收入来源管理。公益一类医疗卫生机构用于人员绩效奖励的资金包括以下两部分:妇幼保健机构按业务收支结余待分配额的30%提取奖励基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业务收支结余待分配额的50%提取奖励基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
医共体牵头医院对医共体成员单位参照公益二类医疗机构绩效分配管理模式进行绩效核发分配,即赋予医共体牵头医院在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内部绩效分配等方面更多的自主权。因此,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通过改善医疗服务质量、开设拓展新技术、加强巡回医疗等,千方百计降低异地就医率,提高县域内就诊率,从而提高医疗业务收入,并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范围内,自主确定内部分配方案,打破单位、层级和身份间的区别,建立健全医共体内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绩效分配机制,以激发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和改革主力军作用。同时,县(市)级医疗卫生机构下沉到乡(镇)卫生院的医务人员(下沉时间超6个月以上),按规定享受乡镇补贴并按月发放,其绩效管理层级和方式不变,仍按原单位绩效进行核发。
三是在第17条“优化医保支付政策”中增加了中藏医诊治按疾病病种付费;推进藏药院内制剂、藏医特色诊疗项目申报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及时按照定价程序开展定价工作,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调整修改内容为:主要任务第14条“提升重大疫情应对和医疗应急能力”中,将省方案要求“加强医疗急救能力建设,力争2026年底前所有县(市)基本建成胸痛、卒中、创伤等急诊急救中心”,调整修改为“加强医疗急救能力建设,巩固提升县(市)人医院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危重儿童新生儿等急诊急救中心能力”。调整理由是我州18个县(市)人民医院已于2024年全部建成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因此,下步重点为巩固提升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全覆盖建成临床服务“五大中心”。
三、为什么要建立医共体
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是指在县域范围内,原则上以县(市)医院为龙头,联合其他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通过整合资源、统一管理,形成的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医共体从“多个医院”整合为“一个总医院”的核心优势在于,打破壁垒、统一管理,提升医疗资源的高效配置和服务能力,实现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和高效性。最终达到以下四个建设目标:一是强化基层医疗服务能力。通过人员统筹调配(如“县聘乡用、乡聘村用”)、技术下沉(远程医疗、专家巡诊)和设备资源共享(五大资源共享中心),达到医共体评价要求,不断提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诊疗水平、服务占比,解决基层“缺人才、缺技术、缺设备”问题,让群众就近获得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减少外转就诊需求。二是促进资源均衡与协同。打破县域内医疗机构间的壁垒,通过行政、财务、药械等“八统一”管理,实现人员、资金、物资的统筹使用,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同时,推动县级医院聚焦急危重症救治,基层机构专注慢性病管理和健康维护,形成“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三是提升服务效率与民生福祉。通过药械采购“五统一”降低药品耗材成本,依托信息化平台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和医保便捷支付结算,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同时,将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融合,加强慢性病全程管理和健康干预,促进医疗卫生服务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健康为中心”,提高县域整体健康水平。四是增强医疗体系韧性。通过统一管理机制和应急协作网络,提升县域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筑牢基层防控网底,夯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和可持续性,为乡村振兴和健康甘孜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四、如何有效推进“八统一”管理模式在医共体中的实现
(一)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一是强化了组织领导。“八统一”是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管理体制机制变革重点内容,特别是“人财物”统一需要得到属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因此各县(市)以县(市)为单位建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负总责,分管县领导具体抓,牵头部门及成员单位通力协作的工作机制和定期研究推进机制,作为“一把手”工程。同时落实医共体党委领导下的总院长负责制,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医共体总院长人选由县(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名推荐,医共体成员单位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由县域医共体提名推荐并征求县(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意见后,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任免。二是明确了部门职责。各县(市)会同相关部门细化制定了政府、部门、医共体的三张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在规划、投入、考核、监管等方面的职能职责,并将履职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监测管理,确保部门履责到位。三是完善了配套政策。建立卫生事业发展基金、编制池、人才岗位池、资金池“一金三池”,制定实施医共体章程、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医共体内绩效考核办法等系列配套政策文件,为实现医共体“八统一”管理提供全方位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确保医共体建设全面推进。
(二)推进资源集约整合。一是设置“十大管理中心”。医共体内设立党政行政中心、医疗管理中心等“十大管理中心”并实行集中办公,作为运行管理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医共体内的各项事务,避免重复建设,提高管理效率。二是统一调配资源。在编制、岗位、人员管理方面,由县(市)委编办分别核定县(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编制,医共体统筹使用;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导医共体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原则,由牵头医院统一制定岗位聘用方案,实行聘用岗位管理;县(市)卫生健康局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导医共体按要求推动人员跨单位流动,实行“县管乡用”“乡聘村用”,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在财务管理方面,成立医共体财务管理中心,由医共体财务管理中心对内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财务统一管理,对成员单位单独设账、集中核算,有条件的县(市)可实行统一账户管理。在物资管理方面,总医院成立分院设备、物资采购和基建工程领导小组,统一审批分院物资、设备采购和基建工程。县(市)卫生健康局会同医疗保障局全面推行落实药械采购“五统一”管理,确保采购资金规范高效使用,医共体内药品耗材供应及时、品种目录齐备。
(三)强化绩效考核与监督。一是建立考核体系。州、县(市)结合实际制定下发医共体建设绩效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对医共体及其成员单位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与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医保基金支付、绩效工资总量核定以及负责人员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并将考核结果报工作专班。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医共体监督管理机制,州、县(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加强对医共体在编制使用、人员调配、财务管理、药械采购等方面的监督,确保“八统一”管理规范运行,严防出现违纪违法违规行为。三是重视监测评价。按照国家、省、州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强化“八统一”等紧密型定性指标的落实,将提高基层诊疗量、慢病管理率、县域内就诊率等作为重点业务监测指标,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达到国家、省建设评价要求。
五、如何推动医共体内薪酬制度改革
(一)优化薪酬结构与水平。一是明确薪酬构成。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基本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高海拔地区折算工龄补贴、93工改保留)和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日常绩效、奖励性绩效)三部分组成。岗位工资按国家和省统一政策执行,动态调整。绩效工资根据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和医、护、技、药、公卫、管理、工勤等不同岗位职责确定分配水平,合理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奖励性绩效含“两个允许”核增奖励性绩效,由县(市)卫健部门会同人社、财政部门按照“两个允许”要求,依据医疗卫生服务的成本控制、收支结余合理核定。岗位工资、基础性绩效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和“两个允许”核增奖励性绩效按照单位绩效考核办法和分配办法按月或按季发放。二是核定薪酬水平。县(市)卫生健康部门会同人社、财政部门按照医疗卫生机构目标完成、成本控制、收支结余等情况及“两个允许”要求,合理核定每个医疗卫生机构次年绩效工资总量和薪酬水平。与绩效考核挂钩的奖励性绩效总量包括按比例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和“两个允许”核增奖励性绩效。建立“两个允许”核增奖励性绩效总量动态调整机制,向人口稀少、艰苦边远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
(二)完善内部分配机制。一是科学制定考核办法。制定科学的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和指标体系,综合考虑职责履行、工作量、服务质量等因素,定期组织对医共体及其内部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二是合理确定分配差异。内部分配要向工作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贡献突出等人员倾斜,统筹考虑编内外人员薪酬待遇,逐步实现同岗同工同酬。
(三)强化保障与监督。一是强化财政要素保障。政府加大投入,县(市)财政可定额包干补贴县(市)级医疗机构运行经费,设立卫生事业发展基金,建立医共体“资金池”,用于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提高基层人员待遇等方面。二是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医共体薪酬分配的监督管理,严肃分配纪律,严禁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外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杜绝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与药品、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六、如何探索实施对医共体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实行年薪制
(一)明确年薪构成与水平。一是年薪构成。年薪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基本年薪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同行业薪酬、岗位价值等确定;绩效年薪与考核结果挂钩,体现工作业绩和贡献。二是年薪水平。由同级人社、财政和卫生健康部门综合当地经济、财政、医共体财务状况,以及机构功能定位、工作量、服务质量、公益目标完成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年薪水平。可横向参考同类地区、同行业其他医疗机构负责人薪酬,确保有竞争力。
(二)建立科学考核机制。一是指标体系。医共体主管部门制定涵盖职责履行、工作量、服务质量、费用控制、运行绩效、成本控制、医保政策执行等方面的考核指标体系,根据不同机构特点设置权重。二是考核周期。以年度为主要考核周期,可结合季度或月度的阶段性考核,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发现问题并调整。三是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与年薪严格挂钩,优秀者绩效年薪按较高比例发放或给予额外奖励,合格者按正常比例发放,不合格者扣减绩效年薪、调整岗位或不再续聘。
(三)规范发放与管理。一是发放方式。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在年度考核后一次性或分阶段发放,如先发放一定比例,剩余部分根据后续机构运行和服务质量等情况发放。二是财务管理。设立专门账户或科目管理年薪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接受审计和监督,防止资金挪用或违规使用。
(四)强化监督与动态调整。一是监督机制。加强对年薪制实施的监督,防止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虚增考核成绩等行为。审计部门定期审计医共体财务收支,人社、财政和卫生健康部门对年薪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动态调整。定期评估年薪制实施效果,根据医共体发展、市场薪酬变化、政策调整等因素,适时调整年薪水平、考核指标和发放方式,如经济发展、医疗行业薪酬整体提升时,相应提高负责人年薪。
七、如何推动医共体内信息化建设
一是专项债券规范申报。各县(市)要积极申报医共体平台建设专项债券,前期建设方案编制时要和州卫生健康委对接,确定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二是州卫生健康委编制了甘孜州医共体及医联体数字平台建设方案,明确了建设内容,作为建设指导。三是各县(市)医共体建设要加强整体规划,明确医共体的管理架构、运行机制、业务流程和应用场景,以需求为导向分阶段有序建设。利用甘孜“5G+健康”专网,延伸至乡镇卫生院即可,充分利用甘孜州现有的甘孜州健康云,禁止盲目新建扩建机房和云网软硬件等,坚决避免资源浪费。四是各县(市)医共体建设要充分利用省、州、县已有平台及系统,如:省统建基层系统、省健康档案云服务平台、省“5G+医疗健康”远程应用系统、省免疫规划系统、省重精管理系统、省妇幼卫生信息平台、甘孜州医学影像中心、全州紧急医疗救援综合调度指挥平台和智慧急救系统、州检查检验互认平台、公共卫生健康数据交换平台、甘孜州结核病全流程管理平台、甘孜州互联网医院等现有资源,统筹整合,固强补弱,以“基层服务能力增强、县域优质资源共享、医共体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分步骤、分层次,科学高效推动数字医共体集约集成建设。严禁大拆大建、重复建设,盲目推翻已有业务信息系统,盲目新建“孤岛”和“僵尸”系统。五是杜绝出现各类接口费用。建设方案和协议合同中要明确不再产生任何接口费用,且将相关业务数据及时接入省、州相关平台。
八、实行“医保总额付费”对于医共体带来哪些方面的正向激励作用
对实现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医保结算、考核监管“五统一”的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医保总额付费通过完善一个总额打包、基金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将医共体利益与居民健康挂钩,既遏制医疗资源浪费,又推动医疗服务向“低成本、高效率、广覆盖”转型,可推动医、保、患三方共赢。一是规范诊疗行为,形成激励机制。医共体自主管理医保资金,通过规范诊疗行为(强化落实医疗管理18项核心制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减少过度检查、避免大处方)、降低不合理费用支出,将医保总额付费和控费的外在压力转化为节约成本提高运行效率的内生动力,结余资金按规定计提医共体事业发展基金后,可用于医共体人员绩效,建立完善“节约有奖”的激励机制。二是做实家庭医生签约和健康管家工作法,强化居民健康管理。全面落实州、县(市)域内上级医院在专家号源、住院床位和预约检查等方面预留20%以上的资源给家庭医生,便捷转诊患者,减少基层群众外转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实施健康管家工作法,组建“4+N”健康管家团队,对辖区居民实行“网格化”健康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针对辖区内居民情况分类制定签约服务包,做好签约服务,对慢性病人实施“红黄蓝”三色管理法,精准服务慢性病等重点人群。通过加强慢性病管理和健康宣教,推进城乡居民健康“防、治、管”全链条衔接,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重大疾病,实现“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保障。三是提升服务能力,提高县域内就诊率。加强医共体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县(市)级医院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和专病中心发展,增强乡镇卫生院对常见病、慢性病的诊疗能力,实现“小病不出乡 大病不出县”,提升县域内就诊率。建立完善医共体内部顺畅的转诊通道,避免“上转容易下转难”,对需上级医院治疗的患者优先安排转诊,康复期患者及时下转至基层,缩短住院时间,降低患者费用负担。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报销比例向基层倾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权限管理,县(市)域内合理调配和下沉骨干资源,确保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能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提升群众就近就优看病就医获得感。
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名词解释
1.“一金三池”:卫生事业发展基金和资金池、编制池、人才岗位池。
2.“八统一”:编制统一管理、岗位统一管理、人员统一使用、经费统一管理、管理协调统一、财务统一管理、药物统一管理、信息统一管理。
3.医疗资源共享“五大中心”:医学检验中心、医学影像中心、心电诊断中心、病理诊断中心、消毒供应中心。
4.十大管理中心:党务行政中心、医疗管理中心、公共卫生中心、人力资源中心、财务运营中心、医保管理中心、药械采购中心、信息管理中心、监督管理中心、宣教文化中心。
5.“两个允许”: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
6.“两个打包”:医保基金和基本公卫基金打包付费。
7.药械采购“五统一”:统一采购账户、统一采购目录、统一采购配送、统一采购价格、统一支付货款。
8.“医保基金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医保基金结余留用是指医共体在完成既定任务目标的前提下,使用医保基金低于总额预算指标的部分,可以作为医共体的收入。例如:按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时,病种支付标准和实际医疗成本的差值,以及年底清算时医共体总额预算指标与实际医保费用的差值,符合规定的结余资金,经年度清算后可留给医共体内部统一调剂使用。合理超支分担由于医疗服务存在不确定性,医保部门在制定总额预算指标时,配套制定了相应的合理超支分担管理机制。在保证医疗质量和基金总额安全的基础上,对于定点医疗机构因参保人员就医数量大幅增加等情况产生的合理超支,给予合理补偿。
9.健康管家工作法。一是建团队。组建“4+N”健康管家团队。“4”是指公卫医师+专科医师+全科医师+健康管理师;N是指在团队中加入村社干部、网格员、志愿者等。二是划网格。按照社工部门确定的“微网实格”。城乡居民:以个人常住地划分;城镇职工:以单位所在地划分。三是进网入格。建立“网格发现、家医报到、识别干预、及时转诊”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