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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藏医药立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甘孜州藏医药发展条例讨论会
2021-03-17 09:00:33
来源:
甘孜藏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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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相关规定,按照甘孜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甘孜藏族自治州藏医药发展条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甘办发[2020) 30 号)等相关要求,甘孜州藏医药发展条例立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第三方(律师事务所)拟定了《甘孜州藏医药发展条例(草案)》文本,按照立法程序,2021312藏医药发展条例立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卫生健康委)组织立法起草组成员单位及邀请的7名藏医、藏药、药材种植养殖、法律专家召开《甘孜州藏医药发展条例(草案)》专家论证会。


会上,受甘孜州藏医药发展条例立法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曲梅委托,州卫健委副主任康勇强调《条例(草案)》文本内容涵盖藏医药事业及产业发展,政策性强、专业性强,要求与会人员充分认识制定《条例》的重要性、必要性,着眼未来,立足发展需求,广提意见。立法起草组成员单位参会人和各位专家依据相关行业法,逐条逐句对《甘孜州藏医药发展条例(草案)》内容进行了讨论,提出可行性、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23条。集思广益,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相关工作人员现场修改形成《条例(修正稿)》文本。


下午7名专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立法程序对《条例(修正稿)》文本8个章节69条逐条进行论证。并将论证结论以书面形式反馈于甘孜州藏医药条例立法领导小组办公室。专家组论证结论为下步顺利开展司法审查打下坚实基础。

《甘孜州藏医药发展条例》的制订出台对弘扬甘孜州优秀传统藏医药文化、推动甘孜州藏医药事业、产业、文化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将解决制约我州藏医药事业、产业、文化发展瓶颈的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藏医药服务需求,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促进富民增收等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