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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促进中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2年)
2021-08-13 10:19:44
来源:
甘孜藏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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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促进中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43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207号)精神,确保2022年,全州中藏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服务能力大幅提升,中藏医药服务量占全州医疗服务总量的40%以上;产业发展初具规模,支柱作用逐步强化,总产值达到18亿元。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健全中藏医药服务体系

(一)加强中藏医医疗机构建设。加快中藏医药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体现中藏医药传承创新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进四川省藏医院落户甘孜州,实施县(市)中藏医院能力提升项目,推进综合医院中藏医临床或康复理疗科室建设,建成19个中藏医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到2022年,州藏医院达到三级乙等标准,18个县(市)中藏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标准。(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发展改革委、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以下各责任单位均包括各县(市)人民政府,不再列出)

(二)夯实基层中藏医药服务阵地。充分发挥州、县(市)中藏医院的引领指导作用,促进中藏医药优质资源下沉,提高基层首诊率。加强乡镇卫生院中藏医馆建设,提升村卫生室中藏医药服务能力。到2022年,县(市)级中藏医院与县域内乡镇中心卫生院组建医联体,建成200个乡镇卫生院中藏医馆;100%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均能够提供中藏医药服务,基层中藏医药服务量占医疗服务总量的40%以上。(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财政局、州医保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提升中藏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完善中藏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和院前急救体系。统筹规划县级以上中藏医院传染病科建设,规范预检分诊流程,加强发热门诊管理。建立重大疫情中藏医药早期预防介入机制,依据中藏医辩证论治体系,及时推出预防和治疗方案。依托现有资源,建立中藏医药应急基地和应急队伍。到2022年,州、县(市)组建中藏医应急队伍,州、县(市)中藏医院规范设置发热门诊。(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应急管理局、州发展改革委)

(四)发挥中藏医药在疾病预防和治疗中的特色优势。加强重点人群中藏医药健康服务管理,在老年人、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推广使用中藏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加强中藏医院治未病科室建设;加强中藏医院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做优做强风湿病、脾胃病、心脑血管病、藏药药浴等国家和省级重点专科专病,筛选推广藏医脾胃病、风湿病等20项中藏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到2022年,全州中藏医院治未病科室设置比例达到100%。(责任单位: 州卫生健康委,州医保局)

二、推进中藏医药全产业链发展

(五)加强野生中藏药材资源普查与保护。开展全国第四次中药材资源普查,建立资源标本库、数据库和中藏药材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实施野生中藏药材保护工程,加强野生濒危中藏药材资源可持续利用。到2022年,依托己建成的20个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将药用动植物作为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重点保护冬虫夏草、川贝母、红景天、羌活、重楼、林麝、白唇鹿等濒危药用动植物。(责任单位:州林草局、州卫生健康委,州经济信息化局、州农牧农村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市场监管局)。

(六)加快中藏药材种(养)基地建设。根据我州药材生境分布、药材成份检测情况及人工种植技术,优化道地中藏药材种植布局。依托院州农业科技合作,建立川西北藏区高原中藏药材种源和种苗繁育基地,全面推行中藏药材标准化种植技术推广应用。成立中藏药材种植协会,培育种植大户,推行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经营模式,引导企业自建或以订单形式联建生产基地。鼓励森工单位积极发展中藏药材产业。积极培育养殖企业,推进康定林麝养殖基地建设,稳步推动九龙、稻城、德格梅花鹿和毛驴养殖基地建设。到2022年,全州中藏药材累计种植面积达10 万亩以上,养殖林麝、梅花鹿和毛驴达到2000头(只)以上,中藏药材(含野生药材)总产值达到15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州农牧农村局,州林草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自然资源局)

(七)提高中藏医药生产加工能力。引进培育药材初加工企业,鼓励在产地注册,逐步扩大生产规模。推进德格、乡城、丹巴、色达等县加工企业投入运营,扩大中藏药材饮片生产规模。抓好雪域俄色、圣果沙棘、蓝逸乳清等企业健康食品开发生产。加快州藏医院和德格、白玉、色达、石渠、乡城及宗萨藏医院7个藏药制剂室提档升级,规范藏药制剂生产。到2022年,全州藏药制剂产量达300吨以上,加工业总产值实现2亿元。(责任单位:州经济信息化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国资委、州商务合作局、州科技局、州市场监管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农牧农村局、州卫生健康委)

(八)推进中藏医药流通体系建设。引进培育中藏药材流通企业,完善中藏药材流通体系。鼓励中藏药材生产经营企业、中藏药饮片与制药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等市场主体提供中藏药材产地加工包装、质量检测、储存养护与运输配送等一体化服务。支持中藏药材流通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通过电子商务促进中藏药材流通渠道扁平化,缩短流通环节,拓宽流通渠道。到2022年,规划建设康定市新都桥镇、理塘县和甘孜县中药材仓储物流基地和交易中心。(责任单位:州商务合作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农牧农村局)

(九)促进中藏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借力全域旅游发展,以三环一带两湿地旅游线路为重点,将中藏医预防、养生、医疗、养老与健康养老服务业、旅游业深度融合,积极打造康养园、药旅文化基地,推进川西北民族医药特色旅游发展区建设。东部加快推进甘孜新区南派藏医传承创新医药园区、泸定新城健康养生示范园建设;南部积极打造乡城县青德镇田园养生、查呈沟温泉康养基地和巴塘县夏邛镇、理塘县高城镇、稻城县香格里拉镇健康养生及药旅示范基地;北部加快发展石渠县洛须镇、色达县洛若镇和德格县龚垭乡、麦宿镇藏医药特色服务与药旅文化基地。积极推动高原健康用氧服务业发展,逐步构建东部以康定、南部以理塘和稻城、北部以甘孜、色达和石渠为重点的高原用氧保障服务体系。到2022年,健康服务业产值实现1亿元。(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文化广电旅游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商务合作局、州经济信息化局、州农牧农村局、州民政局)

(十)加强中藏医药质量安全监管。完善中藏医药监管体系,配强中藏医药监督执法人员,加强中藏医药养生保健服务的监督管理。健全中藏药材第三方质量检测体系,完善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提升藏药制剂质量标准,规范医疗机构藏药制剂备案管理。健全完善大宗中藏药材溯源体系,指导中藏药材生产经营企业加强质量追溯建设,努力实现中藏药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全程溯源管理。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鼓励符合条件的中藏医医疗机构参与国家药物滥用监测哨点医院建设,构筑中藏医药事业及产业发展安全屏障。到2022年,完成677个藏药制剂网上注册备案,成立州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业机构1家,建成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2家。(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经济信息化局、州农牧农村局、州商务合作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医保局、州卫生健康委)

三、推进中藏医药科技创新发展

(十一)加强信息化支撑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中藏医院信息化建设,实施互联网+中藏医药健康服务行动,增强医疗联合体和专科联盟基本能力,建成中藏医信息系统。大力发展互联网中藏医医院,推进中藏医药健康大数据应用,加强中藏医药信息安全防护,全面推进医保报销接口整合。到2022年,完成19家中藏医院与卫生健康大数据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开展远程医疗和远程教学。(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经济信息化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医保局)

(十二)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积极推进院州科技合作,挖掘整理中藏医药经方、验方、秘方,加大蒂达梦觉”“五味甘露散等藏药制剂二次研发;推广药膳食疗,发挥冬虫夏草、当归、党参、黄芪等资源优势,研发一批自主知识产权的藏药新药和保健食品。鼓励和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加强藏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到2022年,完成3-5个疗效确切的藏药制剂新品种的深度研发。(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科技局、州经济信息化局、州市场监管局)

(十三)加强中藏医药文化宣传和交流。充分利用藏医药浴法被联合国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甘孜州南派藏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品牌影响力,积极发挥舆论媒体作用,大力弘扬中藏医药特色优势,宣传中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优惠政策、新举措、新成绩、新经验。开展中藏医药科普知识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定期举办藏医药学术交流和学术论坛,扩大南派藏医药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中藏医药发展的良好氛围。到2022年,建成5家藏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文化广电旅游局、州市场监管局、州经济信息化局)

四、加强中藏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加快人才队伍梯级培养。依托甘孜州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和省藏医院、州藏医院、德格县藏医院实训基地,加强中藏医药职业教育,培养本土实用型中藏医药人才。加强基层名老专家经验继承人培养工作,规范民间师承及确有专长人员的考核与认定工作。2022年,全州中藏医药人员占医务人员总数的20%以上,全州中藏医药人员持证率达100%。(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教育体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五)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落实公立医院改革两个允许政策,允许中藏医医疗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中藏医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医务人员奖励,完善中藏医医疗机构薪酬制度。探索推进基层中藏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县管乡用、乡管村用一体化改革。改革完善中藏医药职称评聘制度,优化职称评价标准。在康巴英才雄鹰计划中实施康巴名医项目,评选州级名中藏医,培养省级名中藏医。到2022年,省级名中藏医达到6人,州级名中藏医达到10人,中藏医药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比例分别达到20%15%。(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保障措施

(十六)统筹推进中藏医药全行业管理。明确或设置承担中藏医药管理职能的机构,合理配置人员力量。对具备条件的中藏医医疗机构实行员额备案管理。将中藏医药发展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加强中藏医药监管体系建设,完善以中藏医特色优势评价为主导的评审评价和质量监控体系。(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委编办、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信息化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农牧农村局、州林草局、州文化广电旅游局、州商务合作局)

(十七)建立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投入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投入支持力度,在农业、林草、经信相关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资金支持中药材种植、生产及加工。对符合条件的中藏医医疗机构建设用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以划拨方式取得;扩大中藏医医疗、养生保健、中藏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等用地供给。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优惠政策。鼓励商业保险机构投资中藏医药服务产业。(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卫生健康委、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经济信息化局、州市场监管局、州行政审批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税务局)

(十八)完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积极推进藏医诊疗项目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充分体现中藏医药服务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将符合条件的中藏医诊疗项目、院内藏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逐步将中藏医诊疗效果明显、诊疗方案明确、诊疗技术成熟的疾病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探索开展特殊慢性病按病种、按人头付费,对医疗康复等需要长期住院治疗且日均费用较稳定的疾病按床日付费。(责任单位:州医保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

(十九完善政策法规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四川省中医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推进《甘孜藏族自治州藏医药发展条例》立法工作,为传承、弘扬、保护藏医药事业产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责任单位:州人大教科委,州人大法工委,州卫生健康委,州财政局、州司法局、州民族宗教委、州农牧农村局、州林草局、州文化广电旅游局、州市场监管局、州经济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