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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15号)
2021-08-06 01:41:46
来源:
甘孜藏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阅读数:
6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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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

(第15号)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现发布如下公告:

一、在我州高速公路出站口、主要入州通道省际州际交界处和机场设立疫情防控健康服务站(具体名单附后),为入(返)州人员提供24小时健康服务。

二、所有入(返)州人员均须从健康服务站通行并接受现场查验。现场查验时须做好个人防护,主动出示“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码、扫验场所码,接受体温检测并进行实名登记。

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有本土确诊病例疫情发生县(市、区)旅居史驻留史的入(返)州人员,进入健康服务站时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并接受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健康管理。

四、在健康服务站、州内其他场所查验“四川天府健康通”结果为红码、黄码及其密切接触的人员,应立即就地留观,并接受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健康管理。其中,红码及其密切接触人员须接受14天集中健康管理;黄码及其密切接触人员须在集中隔离场所接受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后,根据专业评估意见作进一步安排。

五、已在州内的人员应密切关注“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码变化,如出现红、黄码时,须立即主动向当地指挥部或社区(村组、单位)报告,并做好个人防护,接受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健康管理。

六、按照“人物同查”原则,所有进入健康服务站的车辆和物品,均须接受现场查验。非冷链运输车辆(普货车、私家车、客运车辆)运输冷链食品的,由现场查验人员报告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处置。冷链食品运输车辆须出示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冷链食品提前48小时报备登记表》和“两证明一报告”(进口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运输非冷链进口货物的须查验入境口岸核酸检测报告,如无上述手续,由现场查验人员报告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处置。

七、本公告自2021862400起施行。

甘孜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185

甘孜州疫情防控健康服务站名单

县(市)

名称

康定

雅康高速公路康定出站口服务点

泸定

雅康高速公路泸定出站口服务点

得妥镇服务点

甘谷地服务点

丹巴

巴底镇服务点

太平桥乡服务点

九龙

罗卜丝服务点

色达

翁达镇服务点

年龙乡服务点

白玉

金沙乡服务点

石渠

金沙江服务点

俄多玛服务点

巴塘

竹巴笼服务点

中咱镇服务点

乡城

青麦服务点

稻城

各卡乡服务点

蒙自乡服务点

桑堆镇服务点

得荣

阿洛贡服务点

曲雅贡服务点

德格

岗托服务点

海管局

大石包服务点

机场

康定机场服务点

亚丁机场服务点

格萨尔机场服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