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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委第三巡察组进驻州卫生健康委,开展“医用高值耗材、药品等采购使用”专项巡察
2021-06-01 13:24:38
来源:
甘孜藏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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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州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6月1日,州委第巡察组进驻州卫生健康委,召开“医用高值耗材、药品等采购使用”专项巡察见面沟通会暨工作汇报会。会上,州委第巡察组组长雪毓同志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并就巡察工作提了要求,州卫生健康委党委书记、主任曲梅向州委第巡察组汇报工作并作表态发言。

州委第三巡察组全体成员、州卫生健康委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州卫生健康委各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州委第三巡察组将在州卫生健康委工作7天。巡察期间(6月1日-6月7日)设专门信访电话:18990489438(受理时间:每日8:30-18:00),电子邮箱:381610524@qq.com,并在州政府二办公区(康定市西大街196号)大门口右侧康定市炉城镇茶马路72号(新城农业银行与建设银行之间)设置了信访举报箱在州卫生健康委(康定市西大街196号)五楼楼梯口设置了监督意见箱。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州委第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州卫生健康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重要岗位党员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相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