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04
2024-122023年度甘孜州骨干医生和中青年拔尖人才初评结果公示
2023年度甘孜州骨干医生和中青年拔尖人才初评结果公示
根据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骨干医生培养计划(2022-2026)>的通知》(甘办发〔2022〕43号)和甘孜州卫健委《关于开展2023年度“骨干医生计划”骨干医生和中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甘孜州卫健委组织专家审查、初评确定谭裕尧等200名同志为2023年度甘孜州骨干医生人选(其中谭裕尧等10名同志为学科领军人物人选、魏丽等30名同志为学科带头人人选),邢杰等97名同志为2023年度甘孜州中青年拔尖人才人选。现予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4年12月4日至6日)。
干部群众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甘孜州纪委监委驻甘孜州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电话:0836-2873290)、甘孜州卫健委人事科教科(电话:0836-2833725)书面、电话反映。
附件:
03
2024-12甘孜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4年 州本级国抽“双随机、一公开”任务单位 监督抽检结果的公告
按照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川疾控局监督函〔2024〕9号要求,现将2024年我委负责监督抽查的25家单位抽查结果公告如下:
序号 | 被监督单位 | 监督专业 | 抽检对象 | 检查结果 |
1 | 理塘县中学 | 学校卫生 | 中小学校及高校 | 针对监督存在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 |
2 | 海螺沟寄宿制学校 | 学校卫生 | 中小学校及高校 | 针对监督存在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 |
3 | 打滚镇中心小学 | 学校卫生 | 中小学校及高校 | 针对监督存在的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整改。 |
4 | 炉霍县朱倭小学 | 学校卫生 | 中小学校及高校 | 针对监督存在的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整改。 |
5 | 海螺沟景区磨西中学 | 学校卫生 | 中小学校及高校 | 针对监督存在的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整改。 |
6 | 亚丁小学 | 学校卫生 | 中小学校及高校 | 针对监督存在的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整改。 |
7 | 九龙县洪坝乡中心小学 | 学校卫生 | 中小学校及高校 | 针对监督存在的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整改。 |
8 | 雅江县麻郎措乡幼儿园 | 托幼机构卫生 | 托幼机构 | 针对监督存在的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整改。 |
9 | 塔子乡洞青村幼儿园 | 托幼机构卫生 | 托幼机构 | 针对监督存在的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整改。 |
10 | 大则乡幼儿园 | 托幼机构卫生 | 托幼机构 | 针对监督存在的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 |
11 | 甘孜州岷山太阳部落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 公共场所卫生 | 住宿场所(集中空调) | 针对监督存在的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 |
12 | 甘孜州海螺沟景区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生活饮用水卫生 | 城市集中式供水 | 针对监督存在的问题给予行政处罚,责令立即整改。 |
13 | 爱康精神病专科医院 | 医疗卫生 | 其他医疗机构 | 针对监督存在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 |
14 | 百草堂骨科医院 | 医疗卫生 | 其他医疗机构 | 针对监督存在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 |
15 | 甘孜藏族自治州藏医院 | 医疗卫生 | 医疗机构 | 针对监督存在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 |
16 | 甘孜藏族自治州卫生学校附属医院 | 传染病卫生 | 二级以上医院 | 针对监督存在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 |
17 | 甘孜藏族自治州卫生学校附属医院 | 妇幼健康 | 其他医疗、保健机构 | 针对监督存在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 |
18 | 甘孜藏族自治州卫生学校附属医院 | 放射卫生 | 放射诊疗机构(含中医医疗机构) | 针对监督存在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 |
19 | 甘孜藏族自治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妇幼健康 | 妇幼保健机构 | 针对监督存在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 |
20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 血液安全 |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 | 针对监督存在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 |
21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 妇幼健康 | 其他医疗、保健机构 | 针对监督存在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 |
22 | 甘孜藏族自治州中心血站 | 血液安全 | 一般血站 | 针对监督存在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 |
23 | 回春诊所 | 传染病卫生 | 基层医疗机构 | 针对监督存在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 |
24 | 德格县俄南乡卫生院 | 传染病卫生 | 基层医疗机构 | 针对监督存在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 |
25 | 道孚县各卡乡卫生院 | 妇幼健康 | 其他医疗、保健机构 | 针对监督存在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 |
26 | 四川省康定机场航站楼急救室 | 医疗卫生 | 其他医疗机构 | 针对监督存在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 |
27 | 甘孜藏族自治州疾病与预防控制中心 | 传染病卫生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 针对监督存在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 |
28 | 四川省恩泽善悦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康定东大街诊所 | 医疗卫生 | 医疗美容 | 关闭 |
甘孜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3日
21
2024-11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复审公示
公 示
根据泸定县人民医院和泸定县卫生健康局的申请,甘孜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四川省医院评审实施办法》(川卫规〔2022〕2号)、《四川省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操作手册(2023年版)》(川卫医政函〔2023〕200号)等规定,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于2023年11月13日-16日抽派医院管理、医疗药事、院感护理、后勤保障和信息化等方面专家,组成医院评审专家组,对泸定县人民医院进行了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现场复审。泸定县人民医院按照评审反馈意见及时认真整改落实,并在规定时限内提交整改报告。
经过严格的评审程序与专业评估,结合省卫生健康委于2024年7月反馈的2023年度二级综合医院数字化评审结果,以及2023年度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评估结果达到基本标准,2024年度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省级审核达到四级水平等实际,泸定县人民医院各项评审指标均达到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标准要求。
现依照《四川省医院评审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将泸定县人民医院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等级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如有意见,烦请在2024年11月26日前实名来信或来访反映。
联系方式:
甘孜州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0836-2833658
地址:康定市炉城镇西大街196号
邮编:626000
甘孜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21日
15
2024-11甘孜州“45种大病”病种目录及定点救治 医院公示
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系列决策部署和相关工作要求,为认真做好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有效防止因病致(返)贫,现将国家和省确定的“45种大病”病种目录及全州定点救治医院公示如下。
一、国家和省定“45种大病”病种目录
国定30种: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淋巴瘤、儿童白血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尘肺、急性心肌梗死、风湿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血友病、地中海贫血、白内障、先天性唇腭裂、食道癌\肺癌、胃癌、肝癌、结直肠癌、宫颈癌、卵巢癌、膀胱癌、乳腺癌、肾癌、严重精神障碍、重型癫痫、尿道下裂、脑卒中、艾滋病机会感染、神经母细胞瘤、骨肉瘤、耐多药肺结核。
省定15种:脑血管病、类风湿性关节、关节病(髓、膝)、糖尿病、重型老年慢性支气管炎、心肌病、多部位骨折、老年痴呆、强直性脊柱炎、肾病综合症、肝硬化、肾炎、肝炎、包虫病 (“三州”地区)、艾滋病(凉山州)。
二、定点救治医院名单
州级定点医院:甘孜州人民医院、甘孜州藏医医院、甘孜卫校附属医院、甘孜州皮肤病防治院
县级定点医院:康定市人民医院、泸定县人民医院、丹巴县人民医院、九龙县人民医院、雅江县人民医院、道孚县人民医院、炉霍县人民医院、甘孜县人民医院、石渠县人民医院、色达县人民医院、德格县人民医院、白玉县人民医院、新龙县人民医院、理塘县人民医院、巴塘县人民医院、乡城县人民医院、稻城县人民医院、得荣县人民医院,康定市第二人民医院。
“45种大病”患者原则上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确需转诊的应通过定点救治医院分级诊疗程序逐级转诊。
甘孜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15日
13
2024-11关于印发《甘孜州公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一次挂号管三天”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卫函〔2024〕291号
甘孜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甘孜州公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一次挂号管三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卫生健康局,委直属医疗机构,海管委社事局:
现将《甘孜州公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一次挂号管三天”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甘孜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0月25日
项目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甘孜州公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一次挂号管三天”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以患者为中心”服务理念,深入推进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活动,不断优化就医流程,提升患者门诊就医体验,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方案(2023年—2025年)》和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四川省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普通门诊“一次挂号管三天”便民惠民举措,进一步提高全州公立医院门诊服务效率,减轻患者看病就医负担,持续提升患者体验,提高患者满意度。
二、实施范围
全州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县(市)推广至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适用情形
普通门诊患者因同一疾病同一病程,一次门诊挂号就诊后,三日内(含就医当日)携检查、检验结果在同一院区、同一科室复诊时,不再重复收取挂号费、诊察费等相关费用。免费复诊的挂号类型应与首次挂号时的类型保持一致。免费复诊范围为普通门诊,但不包括急诊、多学科诊疗(MDT)门诊和特需门诊。
在深入落实首诊负责制的基础上,因患者原因挂号不准确,或因科室内部专业擅长等原因需转其他普通门诊的,也应享受“一次挂号管三天”措施。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10月31日前)。各县(市)卫健局和委直属医疗机构要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落实措施,启动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改造工作,并采取多各方式加强宣传推介。
(二)集中推进阶段(2024年11月至2025年7月)。各县(市)卫健局和委直属医疗机构要建立工作跟踪、研究指导和督促落实机制。自2024年11月起,每月5日前统计上报上月度及累计工作数据情况至州卫生健康委指定邮箱,并按要求及时提交工作总结并收集上报优秀典型案例,积极展示工作成效,推广有益经验。
(三)深化总结阶段(2025年8月)。各县(市)卫健局和委直属医疗机构对普通门诊就医“一次挂号管三天”工作情况开展全面总结评估,评估内容覆盖满意度测评、医疗机构投入、诊疗流程再造、系统建设、宣传示范、政策支撑等方面。
五、强化保障
实施普通门诊就医“一次挂号管三天”是一项重要的便民惠民实事。各县(市)和委直属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强化主体责任,将此项工作纳入改善就医体验行动重要工作内容,强化监督指导,确保门诊就医“一次挂号管三天”工作落到实处。全州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提前组织好门诊医生及护士的培训,做好门诊流程、分诊人员、挂号系统的准备,积极主动引导首诊复诊患者分时分流分段救治,保障诊疗质量。要积极主动加强同宣传部门和各类媒体的沟通合作,持续宣传改善就医体验的典型和成效,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官微等媒体大力宣传,告知群众挂号途径和复诊流程,增加群众知晓率,营造改善就医感受的良好舆论氛围。
联 系 人:包尚国
联系电话:2833658,15884051239
电子邮箱:625656747@qq.com
附件:甘孜州公立医院普通门诊“一次挂号管三天”月报表
附件:
甘孜州公立医院普通门诊“一次挂号管三天”月报表
(2024年11月至*年*月)
县(市)/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县(市)/单位名称 | 是否细化制定实施方案 | 是否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 | 上月度实施人次数 | 自启动以来累计实施人次数 | 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 | 备注 |